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信息化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信息化管理,提高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质量的信息追溯,依据原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在全国推广应用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信息追溯平台的通知(质检特函〔2017〕38 号)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O7-2019)的要求,推进全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信息追溯平台(以下简称“移压平台”)有效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充装单位充装信息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以提升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与公共安全为目标,统一追溯标准,强化信息互通共享,提高监管效能,实现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来源可查、流向可追和责任可究。
二、工作任务
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应建立自动采集、保存充装记录的信息化系统,实现上传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上传充装记录至移压平台。充装单位在充装前应逐台核查注册登记信息及检验信息,并在充装任务完成后及时上传充装数据。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市对辖区所有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开展排查专项整治,对未建立信息化系统上传充装记录至移压平台的充装单位,责令8月底前完成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处罚。
2.充装单位要及时建立完善充装过程的安全追溯以及自动采集、保存充装记录的信息化系统,充装记录应及时上传移压平台,所采集的数据应从技术和制度上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和不可篡改。
3.行政许可评审机构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O7-2019),确保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健全即时采集充装信息追溯平台建设。请各单位8月30日前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信息化的落实情况报省局特设局,省局对落实情况将开展监督检查。
联系人:特设局,任明刚,电话:029-86138892。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3 月 11 日